Thursday 19 August 2010

自我的呈/再/替現

想食薯條,走了出去旺角朗豪坊,在美食廣場的那一層正在擺放著名為「旺角彈起@朗豪坊」的個人創作展覽。近年來,這種從天而降、極具空間侵略性的商場,總要舉行此類所謂的藝術展覽,好讓走進商場的人自我感覺一種文明教養素質,然後走出商場後就打從心底裡瞧不起人,最後反過來以為在商場內的商品都是個人品味的展現,更心甘情願奉上工作的酬勞。

一直以來,我都不會細心留意這些展覽,心想著在喧鬧的環境,隨時被人請你讓開的「展覽」可以展覽甚麼。之所以會令我留意的原因不是藝術品如何誇張地安放著,而是要很小心避開正在拍照的人。不論是專業的單鏡反光機抑或手機內置的相機功能皆普及化至隨隨便便也要留影的地步,像買件小東西要影,食餐飯又影,甚至坐在巴士都影。雖然影相極為普及,但細心觀察blog或forum的相片也跟商場內的展覽一樣沒有藝術價值,即使用上單鏡反光機也只不過是成像較為清晰,色彩較為鮮艷而已,在構圖內容上跟手機也沒有甚麼分別可言,然而兩者之間的共同點在於內容均集中在人像上。每當看到有人拿相機要避開她之際,好奇地轉去望望對象之際,火就冒起來,不是對象美醜的問題,燒得我火起的是姿勢。姿勢其實不礙乎的幾款式,再加上自覺可愛、獨特的表情,um......算吧啦!

作者再強調不是對象的美醜問題,重點在於自覺得很獨特。也許是FACEBOOK興起的因素,也許是促成FACEBOOK興起的原因,總之在相片每個人也覺得自己很特別,獨一無二。當然這些字句你說不出口(或者你說得出也不奇怪),但打從心底裡認同著,不相信?我就說一句,「你很普通,平凡,庸俗」,你不是想殺了我,就是有酸溜溜的感覺。自拍照,或強調人像的照片都不關係到美感的問題(當然對象總認為是美的),整個過程(指的是要擺姿勢那種)在於所謂自我的呈現。自我的呈現中的對象並不思考自我是甚麼,或究竟自我來自於哪裡的問題,因為各位都假設了自我必然存在,而且更著重於展現一個怎樣的自我,並相信此為真我,有別於他者。所以這類藝術品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場域供與大家展現真我,甚至乎在設計上已經考慮拍攝的位置。正因此,作者要指出的是當你只是按照別人預示了的結果來行事,你還可以多有品味,多有獨特呢?當你下次拍照,麻煩你偷窺別人的姿勢,你覺得你有多獨特?然後再想想你獨特的姿勢也不過是在媒體抄襲過來的時候,你在拍甚麼呢?這種情況也不只你獨有的,就像你在求職面試自我介紹時,訪談節目中的嘉賓都不過如此,你還相信你真的獨特嗎?若然你堅持是獨特,那作者只好承認自己是庸俗,免得跟你一樣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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