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7 August 2010

一致對「外」?

事件發展至今,唯我獨尊的心態已經發展的不能自已,就像食菲律賓兩包芒果乾,及支付極刻薄的工資,就把整個國家當成奴隸輸出國,隨隨便便的就喊到要解僱菲傭,又要抵制菲律賓貨,作者真不明白香港人何時把東南亞貨品與歐美日貨品看齊?試問閣下一年如果不是有親朋外遊回來,相信可能連甚麼是菲律賓貨也不知道!

如今香港律師會竟然要向菲律賓政府提出訴訟索贘,要求就當地有關部門失職導致人命傷亡補贘。無錯,菲律賓是香港人旅遊熱門地點,但能否將此等同當地必要保障遊客必然安全呢?別忘了菲律賓也是第三世界國家,所以才有這種「異國」情調,同時也是治安差的地方(再別忘了以甚麼標準來衡定他人的水平,要求他人提供甚麼)。試考慮正在內戰的國家和一個熱帶雨林的旅遊地點,內戰的就被亂槍射殺或被人挾持,而在熱帶雨林則被野獸襲擊致死,那可否要求當地停戰,又或要求有關部門先驅趕所有野獸呢?再來一個例子,你又能否以香港言論自由的標準在中國內地被監禁而要求當地為你而改變法律呢(再小心是否等同香港言論自由的標準很高)?

星期日難得各大政黨一致對「外」,選擇以維園至遮打花園等為星期日外傭聚集地為遊行路線,難到是要測試香港人的底線嗎?風頭火勢下有必要求選擇這種地點冒險嗎?而且偏要選擇下午時段,值得與外傭直接對撞嗎?反正喜歡蠋光聚會,改在晚上進行不就是低風險很多嗎?

Tuesday 24 August 2010

哀悼甚麼?

「港府提升菲律賓外遊警示級別至黑色」,「確認8名港人死亡、兩人重傷、5人須留院觀察。中國政府強烈譴責歹徒暴行,對罹難香港同胞表示沉痛哀悼,對有關家屬表示深切慰問」,特區政府明天為死者下半旗致哀,所有主要官員取消不必要活動」,「曾蔭權形容事件為悲劇,並感到十分悲傷,對兇徒的冷血行為感到憤怒」全節錄自香港政府新聞(強調為作者加入)。仿如新聞報導的口吻,加上取消原定節目的現場報導簡單直擊死亡現況(娛樂式新聞口吻),令你深切哀痛,情感湧現。

由於是現場直播,又要取代原定的節目,在電視畫面上能夠做到的就只有無間斷的播放著當時的情況,再加上過多的資訊,如未經證實就報上人質全部已死,又要找來行案者不完整的背景故事,這些不就是連續劇的情節嗎?新聞報導手法已經是採取了編劇的思維邏輯,強要香港人拉進情感的旋渦,又要氣憤,又要傷痛,最後都莫過於指出這是「你」的事,麥克魯漢(Marshall McLuhan)指「媒體就是訊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莫過於此。

恕我無情,我實在談不上不知從何來的傷感,我跟她們都拉不上情感的聯繫,更希望快播回原定的節目(雖是無聊,但總比一小時的定格畫面來得好),所以不要隨口就一句所有人都很關心這件事,被逼著看也很無奈。及後更要曾蔭權致以哀悼,又要下半旗,仿佛就是他親朋出了狀況一樣,又硬要說全香港的親朋要更他一起哀悼一樣,我真的想問一句,對無名死難者冷靜地說出「表示深切的哀悼」,過後就忘掉了何時何日發了甚麼事可以有多深切!?或許就是麥克魯漢之後再指「媒體就是按摩」,電視畫面與旁述都在狠狠的搓著心底裡國族主義的情懷,好合理的就隨意批評菲律賓怎樣怎樣,又怒罵行案者冷血,更要去領事館抗議,一切都好像以香港的標準來衡量著,似乎香港警賊真的令人滿意,再加上前一陣子的包致金侄女事件,警權的問題……我只好說好可愛。

Friday 20 August 2010

娛樂/新聞

昨晚跟爸媽出外吃飯,電視正在播著「東張西望」,內容是斌仔出院,媽媽很突然的說了一句:「都唔知做咩播啲咁嘅嘢,都唔係娛樂黎嘅」,一瞬間我真的覺得媽媽很聰明,聰明在於她界定了東張西望為娛樂節目。東張西望從名字上本來就可以包羅萬有,吸引觀眾就可以了。此類其實比所謂客觀中立,不偏不倚的新聞報導更為可怕,正因為它不打著新聞報導的旗號,旁述員成了更有力的武器。要在新聞報導混入特定意見、意識型態的限制頗大,一是刻意不報某些新聞,一是斷章取章,再不然就報導次序的安排,例如「事事旦旦」所揭發的一樣。但東張西望就不同了,旁述員就可以明目張膽地加入煽情的述說,更可以以殺人於形的總結,例如可以剪去斌仔指資助額的問題,然後總結時加一句希望斌仔刻服困難就已經很大程度的價值判斷。媽媽是一心的想要看娛樂新聞的,可貴的是她一旦見到這種就會繼續吃飯,懶理它在播甚麼,或許看少一單「新聞」更好。

Thursday 19 August 2010

自我的呈/再/替現

想食薯條,走了出去旺角朗豪坊,在美食廣場的那一層正在擺放著名為「旺角彈起@朗豪坊」的個人創作展覽。近年來,這種從天而降、極具空間侵略性的商場,總要舉行此類所謂的藝術展覽,好讓走進商場的人自我感覺一種文明教養素質,然後走出商場後就打從心底裡瞧不起人,最後反過來以為在商場內的商品都是個人品味的展現,更心甘情願奉上工作的酬勞。

一直以來,我都不會細心留意這些展覽,心想著在喧鬧的環境,隨時被人請你讓開的「展覽」可以展覽甚麼。之所以會令我留意的原因不是藝術品如何誇張地安放著,而是要很小心避開正在拍照的人。不論是專業的單鏡反光機抑或手機內置的相機功能皆普及化至隨隨便便也要留影的地步,像買件小東西要影,食餐飯又影,甚至坐在巴士都影。雖然影相極為普及,但細心觀察blog或forum的相片也跟商場內的展覽一樣沒有藝術價值,即使用上單鏡反光機也只不過是成像較為清晰,色彩較為鮮艷而已,在構圖內容上跟手機也沒有甚麼分別可言,然而兩者之間的共同點在於內容均集中在人像上。每當看到有人拿相機要避開她之際,好奇地轉去望望對象之際,火就冒起來,不是對象美醜的問題,燒得我火起的是姿勢。姿勢其實不礙乎的幾款式,再加上自覺可愛、獨特的表情,um......算吧啦!

作者再強調不是對象的美醜問題,重點在於自覺得很獨特。也許是FACEBOOK興起的因素,也許是促成FACEBOOK興起的原因,總之在相片每個人也覺得自己很特別,獨一無二。當然這些字句你說不出口(或者你說得出也不奇怪),但打從心底裡認同著,不相信?我就說一句,「你很普通,平凡,庸俗」,你不是想殺了我,就是有酸溜溜的感覺。自拍照,或強調人像的照片都不關係到美感的問題(當然對象總認為是美的),整個過程(指的是要擺姿勢那種)在於所謂自我的呈現。自我的呈現中的對象並不思考自我是甚麼,或究竟自我來自於哪裡的問題,因為各位都假設了自我必然存在,而且更著重於展現一個怎樣的自我,並相信此為真我,有別於他者。所以這類藝術品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場域供與大家展現真我,甚至乎在設計上已經考慮拍攝的位置。正因此,作者要指出的是當你只是按照別人預示了的結果來行事,你還可以多有品味,多有獨特呢?當你下次拍照,麻煩你偷窺別人的姿勢,你覺得你有多獨特?然後再想想你獨特的姿勢也不過是在媒體抄襲過來的時候,你在拍甚麼呢?這種情況也不只你獨有的,就像你在求職面試自我介紹時,訪談節目中的嘉賓都不過如此,你還相信你真的獨特嗎?若然你堅持是獨特,那作者只好承認自己是庸俗,免得跟你一樣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