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12 May 2007

期望?畸望!?

繼鏗鏘集被廣管局打壓後﹐今天再有一員成為祭品——中大學生報初步評為二級物品。

究竟這個社會持的是甚麼標準呢?為何單單的文字報可以構成如此風波?我相信中大學生報的程度遠不及大報的娛樂版﹐走光照﹑露點照﹐不是更不雅嗎?更可況學生只是調查性態的問題而已。原來過了18歲學生連寫也不可以。動輒就用學生難以負起的罰款和刑罰把學生們壓得要死。更陰毒的是竟有人提出只要開除學籍﹐學生便免去刑責。荒繆!為何不去幫助學生反抗呀!

另外﹐更加見香港的大學商業化的程度。校譽就等於商標﹐他們辛苦地建立的純潔又豈容學生情色化呢。那位校長還好意思說會輔導他們﹐他們不應該有負社會﹐家長的期望。唉﹐到了大學還是搬出這一套家長管教﹐難怪學生們都是"薯仔"。為何學校不去保護他們﹐突然劃清界線呢?不要再讓他們孤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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