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最有意義的新聞莫過於投訴聖經為不雅物品﹐當然與之相對﹐最無聊的新聞當然中大情色版事件。情色版的事件明顯地是一群新保守主義與傳媒合演的一場鬧劇﹐正如游清源於信報專欄所說的戀屍癖﹐抱擁着總統列根的死屍。相反﹐投訴聖經的事件性質很不同﹐無錯﹐是充滿玩票性質﹐但卻是一次非常後現代的反抗!繼七一遊行後﹐是次事件正正表現出新社會運動的方向。跟傳統基進的社會運動訴諸暴力不同﹐沒有如法國五月運動的大規模武力對抗﹐反而在社會合法框架下遊走﹐營造出一種奈我如何的感覺。一直以來我對大眾的無自我意識態度從今或許要改變﹐如此主動的反抗意識﹐無疑是對成人﹑宗教﹑新保守勢力的既霸權(hegemony)又大敍事(meta-narrative)的挑戰與不信任。正正是愈壓迫的特定身份的學生﹐造就了青年人的逆向話語 (reverse discourse)的出現﹐青年的特質更能確立起來﹐我就是要向成人說聲"不!"當然﹐一班成人的謾罵正好是阿圖舍(Althusser)在意識型態國家機器下(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呼喚(Hailing)的例子﹐他們往往是呼叫, "小朋友﹐玩夠LA", "小朋友﹐玩大咗LA"﹐可見他們在抹殺青/少年人的主體﹐塑造他者。最令人失望的是一群以為脫俗的偽成人﹐抽身謾罵﹐或許請他們感受一下白色的刺骨。
聖經與情色版的而且確是兩回事﹐但並不如成人所說的投訴不成立。情色版是要揭示出社會被隠藏的一面﹐是一特定時空的產物﹐一旦其所映之事件不再為被壓迫者﹐其意義便會被沖淡。相反﹐聖經的意義便遠超時空的限制﹐至今仍然要求對聖經的一致解讀﹐自以為是的永恒自在﹐若然辯稱聖經是反映而不是鼓吹﹐那應給予情色版的合法性。不然的話﹐便要否定聖經的經典地位。
"另一名審裁員張民炳相信,就《聖經》應否送檢一事,影視處面對兩難局面,但他個人認為,《聖經》與早前《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性質不同,而他反對將《聖經》送檢。據他理解,過去未有宗教刊物送檢。他指《聖經》新舊約,記載幾千年的事,是權威刊物,難以理解內容有鼓吹性愛或淫褻意識。" 更可見﹐所謂理性討論的謊言﹐"未有宗教刊物送檢"﹐"是權威刊物,難以理解內容有鼓吹性愛或淫褻意識"﹐足以見證。公眾場域的墮落﹐似乎不會在媒體的討論得以擴張。